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、《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》和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、自贡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相关要求,自流井区于2024年5月28日组织召开了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会。通过专家评审组对各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、初评,以及6月18日复评,初步确定了以下5个项目列入自流井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。
为体现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意见或建议,可在公示期限内向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反映。
公示项目
公示期限
6月21日至6月27日
受理单位
自流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
联系地址
联系电话:0813-8118112
邮箱:546530724@qq.com
非物质文化遗产/ 保护 • 传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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